涉內地人不文明行為網帖 湯家驊:倘誇大受規管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修訂現行煽動意圖罪,包括禁止引起香港特區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之間的憎恨或敵意。對於港人發布內地旅客不文明行為等會否違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關鍵在於言論有否事實根據及會否引起廣泛憎恨,如果誇大其辭、呼籲憎恨就會受規管。
近年不時有網民拍攝內地旅客不文明行為後發布網上,另一邊廂有內地旅客批評香港待客態度。湯家驊昨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被問到這些行為會否涉及引起居民之間憎恨或敵意,他說若言論合理、有事實根據,就難以證明有犯罪意圖。不過他稱,倘誇大其辭、將日常矛盾無限放大,甚至呼籲他人厭恨某個群體,就會受法律規管。
謝偉俊親小紅書論 湯家驊:普通批評沒問題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早前批評政府施政「親小紅書」,特首李家超指挑起矛盾。對於有關言論會否牴觸23條,湯家驊認為普通批評沒有問題,「批評未必需要引起憎恨」。
湯家驊強調,關鍵在於言論造成的影響力,舉例一名普通市民發表可以引起居民間憎恨的言論,未必造成廣泛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