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鍵詞: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明報專訊】2023年6月29日是香港跟內地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協議20周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2023年6月表示,內地與香港採取循序漸進方式,不斷豐富CEPA內容。CEPA已升級為全面的現代化自由貿易協議,涵蓋服務貿易、貨物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4個主要範疇。
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2003年(實施CEPA前)內地與香港的貨物貿易總值為15,282億港元。在全面實施CEPA後,兩地貿易不斷增加,貨物貿易總值在2022年增至46,484億港元,平均每年增長6%,內地亦是香港最大的境外直接投資目的地。從2003年簽訂CEPA至2022年6月,外來投資者在香港成立地區總部和辦事處的數目由5414間增加至8978間,19年來增幅約66%。
■CEPA涵蓋4範疇
1 貨物貿易
CEPA零關稅優惠提升香港產品在內地市場的競爭力,鼓勵本地廠商發展香港品牌及高增值產品。2023年12月15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指出,過去20年間,內地與香港的貨物貿易總值由15,282億元增至46,484億元,平均每年增長6%,而香港企業節省的關稅,累計逾97億元人民幣。
2 服務貿易
CEPA的服務貿易協議於2020年修訂,香港多個具優勢領域,包括金融、法律、建築、檢測認證、影視及旅遊等都增添開放措施,例如放寬設立企業的股權比例、資本要求及業務範圍等。同時,內地對香港服務業作全面或部分開放的服務部門達到153個,佔整體部門96%。人才流動方面,合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例如律師、醫生、建築師及測量師等,可通過CEPA兩地資格互認或考試安排,獲取內地專業資格在內地執業。
3 經濟技術合作
內地和香港在22個範疇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包括知識產權、會展業、環保等。
4 投資
CEPA引入保護和便利投資措施,包括限制投資被徵收、補償損失、投資和收益可轉移至外地、簡化投資手續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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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08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