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索償 加航不服興訟 輸官司要賠訟費 不公平
免巨企壓消費者 應阻航空公司索法律費用
【明報專訊】保護航空乘客利益的加拿大運輸局(CTA)上月判決加航要賠償2000元給一對夫婦,加航不服,向聯邦法庭興訟,並通知該對夫婦,若他們輸了官司,要賠償加航的法律訴訟費用。有學者認為,這會阻嚇乘客索償。
一些專家擔心,現時法例的規定對乘客弊大於利,因為航空公司可以利用其可觀的財務資源,將勢單力孤的消費者「拖死」在漫長的法庭訴訟上。尤其當乘客在法庭上敗訴,航空公司還可以要求乘客承擔高額的法律費用。
加航發言人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rick)發表聲明稱,航空公司申請被告要承擔費用的訴求,是「訴訟索賠中的標準聲明」。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打算向乘客索要費用。乘客捲入這一過程是不幸的,但只要進行司法覆核就會不可避免。如果加航認為CTA沒有正確評估證據,向聯邦法院求助就是唯一的途徑。我們的目的是為將來的裁決提供信息。」
加拿大運輸部沒有對此直接回應,僅表示「航空乘客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乘客,我們希望我們的航空公司遵守這些規定。」
保護航空乘客的法例去年6月修訂,令加拿大運輸局(CTA)作出裁決之後,允許對裁決不滿意的乘客或航空公司可以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而在此之前,要想推翻CTA的裁決,當事人只能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而聯邦上訴法院通常是較為狹窄的司法覆核途徑。結果現時成了一把雙刃劍,旅客固然可以更方便地控告航空公司,而後者同樣也能輕易地反訴顧客。
今次加拿大運輸局作出的裁決,是關乎4年前卑詩省居民戴茨科斯基(Dyczkowski)夫婦的遭遇。2020年1月,他們搭乘的加航航班嚴重延誤之後,夫妻倆向負責處理乘客對航空公司投訴、索賠的加拿大運輸局(CTA)投訴。在等候了近4年之後,去年11月CTA裁定,加航要在12月28日之前,向這對夫妻每人支付1000元的賠償金。
加航不服裁決,向聯邦法院興訟,要求撤銷運輸局的裁決,還要戴茨科斯基夫婦承擔加航這次興訟的法律費用,弄得他們夫婦徹夜難眠。
此案已經引起消費者維權人士和法律學者的關注。他們表示,最近通過的修正案使得航空公司更容易在法庭上挑戰對己不利的CTA裁決,造成了一個不公平的競爭環境,畢竟航空公司享有許多優勢,而乘客面臨的財務風險遠遠高於所獲得的賠償。
約克大學法學教授奇奧多(Suzanne Chiodo)表示,加航的上訴請求是法院處理此類訴訟時常見的慣例,但聯邦法院不太可能讓這2名乘客承擔加航的法律費用。
「如果聯邦法院判這對夫婦承擔費用,我會非常、非常驚訝,因為他們只是試圖追求自己的權利。」
但法院最後批准這做法,而由此產生的財務風險,無論多麼小,對於那些只想索取少量賠償的消費者來說,都一定是令人生畏。
戴茨科斯基也承認,他和妻子與CTA的工作人員和加航的一名律師進行過電話會議,而對方確認,如果加航獲勝,他們夫妻確實可能需要承擔費用。
皇后大學法學教授克努森(Erik Knutsen)表示,問題不在於CTA的裁決是否應該受到法庭質疑,因為無論航空公司還是旅客都有權利尋求司法覆核,但問題是它讓消費者與企業巨頭處於嚴重對立狀態。「有的人只想要兩千元,但就要與擁有上百億元資產的企業巨頭打官司。」國會在考慮該修正案時,的確也曾考慮過上述問題,但還是通過了這項法案。
克努森教授說,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制定規則,阻止航空公司向乘客索要法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