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謀殺殘疾女 服刑4年
安省婦上訴 重審無罪釋放
當法官凱利(Jane Kelly)宣判辛迪•阿里(Cindy Ali)沒有犯下謀殺罪,也沒有犯下的過失殺人罪,法庭內頓時一片歡騰,旁聽的市民熱烈鼓掌,祝賀阿里得以洗脫罪名,結束這場持續了十多年的審訊。
阿里向法庭聲稱,在2011年2月19日當天,有盜賊闖入她家行竊,之後她16歲身患重度殘疾的女兒就突然死亡。
檢控方認定阿里精心策劃了「安樂死」的行動謀殺親女以擺脫累贅,或者是長期照顧殘疾人而積累的疲憊突然爆發,失手殺死女兒,事後卻故佈疑陣偽造入室盜竊案的現場。
對於控方的說法,凱利法官認為「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我無法確定,因為控方無法確定無疑地證明自己的假設。因此判定阿里無罪。」
阿里在一審時是被陪審團定罪,而重審時阿里就選擇了無陪審團審理。
在2021年時,安省上訴法院判定將案發還重審後,阿里也在2020年就獲得保釋出獄,部分原因就是她的上訴十分有力。
控方在該案一審中並沒有提出「安樂死」的說法,但在二審時提出了,指阿里非常愛自己的女兒西納拉(Cynara),不願她繼續承受痛苦,因此決定幫助女兒「早升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