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翻案續滯菲 稱求助港府被敷衍
【明報專訊】港人鍾先生2012年牽涉毒品案於菲律賓被捕,2018年被裁定販毒罪成,判囚終身。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去年8月底翻案,無罪釋放。鍾原以為可以返港與家人團聚,豈料困難重重,他申請自願遣返,截至上月中仍欠兩份文件。在拘留所等候逾兩個月,其間他數次聯絡本港入境處,請對方敦促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派人協助,但大使館一直未有聯絡。本報上周向入境處及大使館查詢後,後者上月28日聯絡鍾並承諾跟進。鍾先生期盼盡快完成手續,回港展開新生活。
明報記者 楊佩珊
入境處上周五回覆本報查詢稱,一直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了解及跟進鍾先生的案件,並與當事人及其家屬保持聯繫。就其遣返事宜,入境處稱一直透過大使館向菲律賓當局反映當事人及其家屬訴求,已準備相關文件及與相關機構保持聯絡,盡快處理其遣返回港安排,會繼續跟進。
販毒罪囚終身上訴得直 拘留所等逾兩月
現年30多歲的鍾先生表示,他2012年於菲律賓街頭被當地警察拘捕,其後被控販毒及藏毒兩罪;案件2018年於地方審判法院審結,當時判藏毒罪脫、販毒罪成,終身監禁。他其後上訴至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上訴得直逾一個月後,去年10月被送到馬尼拉一間拘留所等候處理自願遣返手續,一等便超過兩個月。
事主:港「錄音式」回覆已轉介 未見使館探望
鍾先生表示,他要取得兩份文件才能返港,包括由當地政府發出的「菲律賓良民證」(NBI Clearance),以及入境香港用的「進入許可」。鍾指,其特區護照一早過期, 因此要向入境處申請進入許可,過程中需要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職員確認身分。
他續稱,自己被送到拘留所一周後已主動聯絡入境處,包括3次致電1868熱線、數次發信息至1868 WhatsApp求助熱線,又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求助,要求大使館派員與他聯絡。不過,他說每次職員只是「敷衍」及「錄音式」回覆已將個案轉交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實際上大使館並未派人探望,他唯有透過每天一小時使用電話的機會向本報求助。
記者周一查詢 使館周四向事主稱已茪滼B理
本報上月25日分別向本港入境處及中國駐菲大使館查詢,鍾先生表示大使館職員其後於上月28日以電話聯絡他,表示已茪滼B理其進入許可,並會為他向菲律賓當局追問良民證辦理進度。
不過,鍾先生強調目前情G仍未明朗,因為無人向他明確交代處理進度及正常手續需時多久,目前只能繼續等待。根據鍾先生提供由菲律賓政府發出的自願遣返令,相關部門會在自願遣返令獲批5天內發出良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