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攻加沙復仇屠殺 以青年拒服兵役判囚
以色列與哈馬斯的戰爭持續之際,以色列18歲青年米特尼克(Tal Mitnick)認為「屠殺不能解決屠殺」,於是拒絕上戰場,周二(26日)被軍方判監30日,以色列有媒體形容他是以哈戰爭以來首名因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而被判囚的以色列人。
米特尼克周二(26日)前往一個基地服刑前拍片,為拒服兵役辯護:「針對加沙的犯罪攻擊不能解決哈馬斯的殘暴屠殺。暴力不能解決暴力,這就是我拒絕的原因。」
網上流傳一份米特尼克的聲明,當中提到「與巴勒斯坦人的持續衝突沒有軍事解決方案。即使世界上發生了所有暴力,我們也無法抹去巴勒斯坦人民或他們與這片土地的聯繫,就像猶太人或我們與這片土地的聯繫,也無法抹去一樣。」
米特尼克補充說:「我拒絕相信更多的暴力會帶來安全,我拒絕參加復仇戰爭。外交、政治努力和政策改變,是防止雙方進一步破壞和死亡的唯一途徑。」
米特尼克寫道:「繼續這種『以眼還眼』循環,而不去思考能夠為我們所有人提供安全和自由的實際解決方案,只會導致更多的殺戮和苦難。」他指出,真正的變革只能來自兩國人民,而不是以色列的「腐敗政客」或哈馬斯的領導人,「這種變革將在我們認識到多年來巴勒斯坦人民的苦難,以及這些苦難是以色列政策的結果時到來」。
入獄前夕,米特尼克在社交平台X貼出已故民謠歌手安妮·菲尼(Anne Feeney)作品Have You Been to Jail for Justice?(你為正義坐過監嗎?)的歌詞,包括「法律由人制定」和「人可能會錯」。
以色列國防軍表示,聽取米特尼克的理由後,一致確定未發現他有「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正當理由。米特尼克刑滿後要再度會見審查官。(以色列時報/半島電視台/Business I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