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換地門檻 發展局:祖堂地難收
【明報專訊】政府日前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的原址換地修訂安排,擴展至所有新發展區,放寬申請人擁有九成商業或住宅用地,便可申請換全幅土地,其餘一成由政府介入收地。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佩玲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有關修訂平衡各方利益,指過往新界土地夾雜不少「祖堂地」,由於賣出有關土地須經持份者內部決策程序,令過往發展商在新界收地較為複雜。
稱門檻仍高 顧各方利益
何佩玲昨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過往要求申請人購得全部土地才會考慮換地申請,會令發展項目要「斬件」發展,擴大並修訂「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有助日後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強調要求申請人購得九成土地仍屬高比例,已平衡多方利益。
另外,發展局昨晚在facebook專頁發帖文,稱修訂安排得到不同持分者的普遍支持,有關建議有助結合市場力量,加快落實北部都會區的建設。
不論修訂前後的原址換地都是由政府主導,原因包括換地安排只適用新發展區內政府已確定用途的用地,即私營住宅、商業,以及修訂安排後擴展至的產業和私營社區或福利設施用地;至於什麼用地可原址換地,都由政府指定。申請人補足地價後須按政府規劃、指定土地用途和其他要求落實發展。政府會在土地契約列明完成發展限期,未能依期完成而沒合理解釋者,將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