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大興基地 認集結9人還押候判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30日網上有人號召包圍位於屯門的警方大興行動基地,當晚逾200名示威者在基地外叫囂堵路,警方拘捕多人,其中12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當中9人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為兩名未成年被告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同時強調有可能判監,下令9人還押至12月8日判刑;同案不認罪3人的案件明年2月8日裁決。
承認非法集結罪的9名被告依次為客戶服務員彭國豪(現年26歲,下同)、無業張家俊(23歲)、學生鄧泓祥(21歲)、侍應伍蠸(24歲)、學生關善瑜(21歲)、學生吳筠怡(24歲)、學生王靜儀(25歲)、兩名分別17歲及18歲男生。18歲男生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一支雷射筆。餘下3人,即無業吳顥筠(20歲)、地盤工人陳樂期(24歲)及15歲男生不認罪受審。
辯方就眾被告採納書面求情陳辭及求情信。被告王靜儀的代表律師補充,王在場搬欄杆,有人拍她後便離開,逗留兩分鐘。法官質疑片段拍攝王在場時間,不代表是她逗留的總時間;辯方同意。辯方又稱,王過去曾到雲南做義工、支援在囚者及家屬等,另成績良好。
一被告求情稱曾做義工及支援在囚者
法官為案發時13歲、現時17歲男學生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發時14歲、現時18歲男學生則索取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案情指出,當晚8時半,逾200名示威者集結在大興行動基地外叫喊辱警口號,另約60名政府支持者聚集基地正門前,與示威者對罵。警方要求兩派人解散,政府支持者隨後離開,示威者則開始拆欄杆,搬到路上築路障。
【案件編號:DCCC 746、75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