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全數拒納求情減刑 理大外圍暴動案6人囚5年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213人涉在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涉及9人的一案中有6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昨判刑時指出,眾被告不是帶領或號召角色,但本案為本港有史以來最嚴重和暴力的暴動之一,並全數拒絕接納辯方的求情理據為減刑因素,判6人各囚5年,為第13宗審結的油麻地暴動案;法官亦提到有被告與父親作供時「砌詞狡辯」,不見得有良好品格。
官稱本案有史以來最暴力暴動
不認罪被告為21歲陳彥宏、22歲張穎瑜、31歲朱國智、21歲杜文曉、22歲高天祐及22歲林鳳芝。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稱,案發時示威者人數逾千人,其間向警方投擲大量汽油彈、堵路、拆珚藾棫央A「且戰且退」,猶如一支熟練軍隊,斥辯方稱只有一小部分人使用暴力的說法與案情背道而馳。辯方亦說當時警力充裕,場面可控制,嚴重性並非最高,謝官質疑有誤導法庭之嫌,當時警方和示威者人數懸殊,警方一度無法招架,縱「速龍」及時圍捕,大部分人已逃之夭夭。
稱年輕非求情「萬靈丹」
謝官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個人背景、年輕、身體和家庭狀G均不是減刑因素,並引述辯方稱陳彥宏會服務弱勢社群,但他審訊時與曾任職懲教署、現已退休的父親一同於庭上砌詞狡辯,不接納他有良好品格。謝官不給予任何刑期扣減,指年輕亦非「萬靈丹」,全部人須囚5年。同案的陳子謙、朱盛軒、郭曉泰開審前認罪,早前判囚3年9個月。
警方表示,目前213名被告中有182人已被定罪,其中11人判入教導所,153人判囚29至64個月,當中29男2女判囚5年或以上,案發時年齡介乎17至45歲;18人正候判。
【案件編號:DCCC 75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