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榮光》二胡翁改認罪 即時入獄30日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翁涉前年至去年在旺角、大圍等地方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他否認無牌奏玩樂器等7項傳票控罪,受審後全裁罪成判囚30日。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稱自己對香港法律無知,現時改為認罪。裁判官批評被告欠悔意,下令入獄服刑。
69歲被告李解新被裁定4項無牌奏玩樂器及3項無牌籌款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甫開庭表示,案件昨以覆核聆訊處理,法庭早前收到被告呈上的3封信件,稱其妻患高血壓,曾在凌晨時分不適入院,被告則做過通波仔手術,須定期覆診。
稱對法律無知 官斥欠悔意
被告親自陳辭稱,對香港法律一片空白,本來未經思索提上訴,現時想承認控罪。被告又說,作為街頭表演者,他無意採取任何非法手段和損害香港利益;雖然西方國家利用香港人權問題打擊內地政府,他相信一國兩制在港仍「堅如磐石」。
陳官聽畢稱,被告審訊時不認罪,現認罪已太遲;呈堂信件提及自己罪成後「太太會帶一條頭繩,在金紫荊廣場為夫伸冤」,明顯欠悔意。
陳官稱,早前在考慮被告年紀和身體下判刑,相信懲教署會妥善安排,亦下令社署聯絡被告妻。被告申請覆核裁決被拒,須服刑30日。
【案件編號:KCS38409-11/2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