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2居民涉股票欺詐 判違反美國證券法罪成
【明報專訊】大溫兩名居民被裁定違反美國多項證券法罪名成立,案中涉及股票欺詐高達13億元。
兩名被告分別是三角洲居民弗里森(Jackson T. Friesen)和居住在列治文、又名Zhiying Chen的加薩奇(Yvonne Gasarch),兩人日前在美國波士頓地區法院受審。該項由美國證交會(SEC)提出的訴訟要求被告歸還「不義之財」,並對兩人處以罰款。陪審團裁定,兩人違反美國多項證券法,包括買賣證券中的欺詐行為,以及未有申報逾5%股票的實益所有權。法庭尚未判刑。
美國證交會執法總監格雷瓦爾(Gurbir S. Grewal)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表示,兩名被告竭力隱瞞他們對細價股公司的控制權和所有權,並在美國股票市場欺騙不知情的散戶投資者。
除了弗里森和加薩奇外,還有5名卑詩省民在該宗民事訴訟案中被控且已認罪。
美國證交會指,該7人涉及拉高股票價格再出售獲利,有關欺詐活動利用複雜的平台來隱藏對多家低價股公司數百萬股票的控制權,該計劃在2010年至2019年期間令數百細價股公司的銷售額增長逾1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