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警被起底案 被告:疑舊電腦丟棄後遭盜用
【明報專訊】任職工程經理的男子去年涉「起底」遭警方國安處拘捕,他被指於Twitter發布2019年於西灣河開槍的警員及其女兒照片,早前否認未獲同意披露他人資料等兩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我無做過」,自己無登出帳號的習慣,亦曾扔掉舊手提電腦,懷疑有人撿拾電腦盜用帳號,又或遭黑客入侵。
被告梁煇(現年50歲)被指去年8月至12月間在未獲男子A同意下披露其姓名及照片,以及兩名女兒B及C的照片。
稱棄垃圾房 無登出習慣
駐守國安處的警員14108許智富(音譯)昨日供稱,去年12月兩次瀏覽Twitter帳號「johnsonleung13」,見到帳號發布A開槍片段及其女兒的合照改圖,讓公眾閱覽;同月,許和同僚截查發現,被告手機登入了該帳號以及相關帖文,被告及後自願刪除帳號。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施祖堯裁定本案表證成立。
被告出庭自辯時表示無發布或轉推涉事兩則帖文,他主要利用Twitter閱讀外國新聞,「八卦」而看其他帖文,也有發表照片與人交流攝影心得。被告憶述於2020年大掃除時,曾棄掉一部舊的手提電腦到垃圾房,而他平時沒登出帳號,因此「懷疑電腦畀人執驉v使用,或遭黑客入侵帳號發帖,他「只能咁樣演繹」;他亦無啟用雙重認證功能。
被告又指,案發後自己上網蒐集資料以協助辯護,他稱上載資料到互聯網涉及的IP地址,是連接虛擬世界的窗口並留有紀錄,他遂搜尋自己使用的IP。控方聞言一度提出被告不是專家,認為關於網絡的證供未能協助法庭。被告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 4703/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