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認藏雷射筆 男子求情稱檢控延誤
【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一帶發生衝突,事隔逾3年半,16名男女被控在月台非法囚禁他人等罪。其中案發時26歲男子涉在站內攜3支雷射筆,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稱本案檢控延誤,被告數年來以為獲警方「原諒」,故不被起訴,他亦需負擔患癌母親的醫療費。裁判官押後至9月29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被告准保釋外出。
認罪29歲被告蔡朗賢(接待員)。案情稱,當晚示威者在多區破壞,太子站列車有人「快閃」聚集、騷擾乘客,有蒙面者與乘客激烈衝突,其間有人遇襲。港鐵職員緊急疏散,太子站開出的尾班車抵達油麻地站後,站內乘客亦已疏散。近11時半,警員在油麻地站目睹連同蔡朗賢在內的4至5人,蔡見到對方隨即逃去,警員在大堂截停灰衫黑褲的蔡,在其背囊搜出黃色頭盔、面罩、手套和3支雷射筆。
自言非中堅分子 母患癌盼輕判
辯方求情稱,蔡預料事發後被起訴和審訊,惟3年多以來都沒發生,以為警方或已「原諒」自己的行為,有合理期望不予起訴。直至今年5月,警方突然落案提控,打斷他的計劃,難以按照預計於年尾結婚、組織家庭。
辯方續稱,無證據顯示蔡曾經或打算使用雷射筆,其中兩支雷射筆收納在盒中,非方便隨手拿來使用;蔡亦非全黑裝束,不屬核心激進分子或中堅分子。辯方透露,蔡的母親癌病復發,父親因眼疾無法工作,胞兄生意欠佳,冀法庭顧及蔡是家庭經濟支柱而輕判。
另3人分別否認藏武囚禁他人
同案27歲被告馬俊仁(售貨員)被指在油麻地站月台管有雷射筆、槌子連摺刀等,他否認相同控罪,案件12月6日開審。另案在太子站月台涉非法囚禁一男子的會計師屈君鵬(26歲)及女學生梁靜雯(22歲)均否認非法囚禁他人罪,排期至12月19日審訊。3人准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KCCC1430、1432/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