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通過修改牌照費折扣附例 容許油站停車場靈活安裝電車充電樁
【明報專訊】溫市議會昨日通過修改附例,允許市內加油站不一定在同一個油站安裝電動汽車(EV)充電樁,仍可獲得商業牌照費折扣。
溫市府規劃、城市設計及可持續部門經理於報告中建議市議會批准修改《牌照附例》,容許持有「附設EV充電的油站」牌照的商戶,可在油站或商戶停車場以外的另一位置出售電力給電動車,讓持牌人仍然符合有關的牌照費折扣條件。
報告指出,溫哥華接近四成碳污染是來自汽車燃燒汽油及柴油,加快轉用電動車是溫市其中一種嘗試減少使用燃油方法,但缺乏充電樁持續成為民眾改用電動車的阻力。
有關減收牌照費的最初修定在去年5月獲市議會通過,目的是鼓勵商家在油站或大型停車場設置充電樁。設有最少60個泊車位的停車場,只要安裝了指定數目的充電樁,便可在2025年開始享有商業牌照費扣減。
不過,市府職員指收到油站東主反映,在一些空間較少的油站或礙於油站原本設計,他們難以加裝充電樁。例如部分油站只有一個供油站便利店顧客使用的泊車位,若將該車位加裝充電樁,當有電動車充電時,該車位便不能供其他顧客使用。另一個情況是,油站的燃油通風口因安全條例,令加裝充電樁造成障礙。
市府職員因此建議修例,容許油站持牌商可在另一油站安裝充電樁;而每個可享有折扣的牌照,需安裝一個輸出功率最少50kW的充電樁。
若油站持牌人決定在另一油站加裝充電樁,要兩個油站的牌照費同時可以享有折扣,在適合加裝的油站便需提供兩個充電樁。另外,此等充電樁必須是在今年5月1日之後加裝的。
市府預計在計劃生效時,市內將有21個油站安裝充電樁,比現時的數目增加一倍。未有安裝充電樁的油站和停車場,費牌可達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