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年未見焚機報告遭起訴 民航西南局:最終會公開
【明報專訊】西藏航空航班去年5月12日在重慶江北機場起飛時衝出跑道起火,致36人受傷,民航西南局因未在一年內按時公開事故調查報告,被四川律師胡磊起訴,案件近日在成都開庭未當庭判決。民航西南局辯稱,該事故調查報告最終會向社會公開。去年,造成132人死亡的東航空難未及時公布調查報告亦曾引起爭議。
「封面新聞」報道,去年5月12日,西藏航空公司TV9833航班從重慶江北機場起飛前往林芝。該航班在起飛時突然衝出跑道,機身起火,機上36名旅客受傷。
四川律師申「政府信息公開」
民航答「調查結束 公布工作進行中」
事故發生一年後,今年5月,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向民航西南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事故調查報告。6月6日,民航西南管理局作出政府信息公開回覆,稱「該事件調查工作已結束,報告公布工作正在進行中,局方將通過正式渠道公布報告」。對此,胡磊向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胡磊稱,中國現有法律體系中,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有明確規定。根據《民用航空器事件技術調查規定》第48條,「事故的最終調查報告應當在事發12個月內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未能在事發12個月內公布最終調查報告的事故,組織事件調查的部門應當在事件周年日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情G」。
該案近日在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開庭審理。胡磊認為,事故調查工作結束,調查報告已完成,「該局沒證據證實該報告屬於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法定不公開情G」,事故調查報告應及時採用主動公開或者依申請公開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東航空難一周年通報「事故複雜罕見」
民航西南局辯稱,事故調查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屬於主動向社會公開內容,而不屬於依申請公開內容,目前該局在做公布前的最後準備工作。民航西南局表示,該宗事故調查報告最終會向社會公開。
中國民航有關規章規定,事故調查要在事發後一年公布調查報告,但這並非強制。去年3月21日東航MU5735客機墜瓞s西梧州,造成機上132人全部罹難。但中國民用航空局在空難發生一周年時亦未發布調查結果,該局今年3月20日通報稱:「事故非常複雜、極為罕見,調查還在持續深入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