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被起訴行賄受賄5罪
國足前主帥 受查被視足壇反腐起點
【明報專訊】在官宣調查8個月後,湖北省檢察院昨公布,中國男足原主教練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宗罪」,將於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受審。罪名涉及他不同時期擔任的不同職務。
據央視新聞,湖北省檢察院發布消息顯示,李鐵的案件由湖北省赤壁市監察委員會、赤壁市公安局調查、偵查終結,已送檢方;湖北省檢察院指定由咸寧市檢察院併案審查起訴,咸寧檢方近日已向咸寧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現年46歲的李鐵,是中國前職業足球運動員,先後獲中國足球金球獎、中國足球先生、國家體育運動一級獎章等榮譽。退役之後,李鐵曾任男足國家隊助理教練,河北華夏幸福俱樂部、武漢卓爾足球俱樂部主教練等,2020至2021年擔任國足主教練,2021年底辭職。李鐵於2017年加入民主黨派民革。
去年11月26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李鐵被查,足球界普遍認為與其在武漢卓爾的經歷有關。據報他在受查期間,還供出多名國腳涉案。
學者:罪名顯掌國足俱樂部均涉收錢
在李鐵涉及的5罪中,既有「收錢」亦有「送錢」。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稱,在李鐵涉嫌的兩項「收錢」罪中,受賄罪只有國家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應該與其利用擔任國足助教或主教練的職務有關;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應與其利用擔任公司、企業或者足球俱樂部教練的職務便利有關。
亦有律師指出,單位行賄罪,有可能是他在俱樂部任職期間,向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行賄。在量刑方面,受賄金額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屬「數額特別巨大」,可處10年以上監禁或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李鐵的受查被視為中國足壇反腐風暴的起點。5個月內,前中國足協秘書長劉奕、中國足協常務副秘書長陳永亮、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等11名足壇中高層相繼被查。
今年3月,中央啟動二十大後首輪巡視,36家巡視對象中,國家體育總局是唯一被機動巡視的對象;中紀委書記李希特別提到「足球領域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