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仍有「父債子還」 非荒謬 聯名戶口物業貸款可被追討債務
【明報專訊】根據最近發表的一份調查報告,有超過一半的Z世代和千禧世代的加拿大人聲稱,他們依賴於繼承遺產來幫助自己達到財務目標。然而,如果父母在生前曾欠債,且沒有採取適當的措施來確保個人資產免受債權人的追討,可能導致子女不得不背上父母欠下的債務。
在一個人去世後,其在生前所欠下的債務並不一定會自動消失。通常在欠債人去世後不久,債權人會聯絡死者的遺囑執行人,來積極地追討符合資格的債務。
在出現不受保護的金錢和資產的情況下,遺囑執行人通常會被要求先結清債務,然後再將剩餘的資金和資產分配給死者在遺囑中列出的受益人。
儘管這可能不會直接導致死者的子女繼續父母的債務,但這將大大減少他們預期獲得的遺產。
那麼,當父親或母親去世時,子女可能會繼承哪些債務?特許會計師Christopher Liew回答說,只要債務不是來自於聯名帳戶或共同簽署的貸款,債務通常會在欠債人去世後被解除。
以下是死者的子女可能繼承的常見債務的實例。如果子女曾與父母擁有一個聯名帳戶,可能會被要求償還該帳戶所欠的任何債務,這些聯名帳戶包括:聯名信用卡、聯名信貸額度、有關物業的聯名貸款、聯名投資帳戶、在聯名支票帳戶中的負餘額。一旦父母去世,子女就要全權負責償還聯名帳戶中的剩餘債務。
如果子女曾與在最近去世的父母共同簽署過貸款,諸如個人貸款、房屋貸款和小生意貸款,那麼,一旦父母去世,子女必須負責償還貸款的剩餘債務。
父母通常會在去世後將房屋留給子女,但如果父母生前曾有房屋淨值的貸款,那麼,受益人將要負責償還該項貸款的剩餘債務。例如,如果父母在生前欠下了10萬元的房屋淨值貸款,作為房屋受益人的子女將負責償還該筆貸款。如果子女不能償還這筆貸款,他們可能不得不出售房屋來還款,或將房屋出租,直至債務被還清。
Christopher Liew還指出,如果父母在生前曾欠債,以下一些資產是免受債權人追討的,包括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和註冊退休收入基金(RRIF),但前提是父母將子女列為這些帳戶的受益人。此外,支付給受益人的人壽保險死亡撫恤金也是免受債權人追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