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10國與港移交協定生效 不包8人所在英美澳
【明報專訊】目前僅10國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生效,按照協定,若被通緝者入境其中任何一國,有可能被移交香港,當中並不包括8名被通緝者目前身處的英國、美國和澳洲。英澳兩國均批評香港國安處做法,表明支持已移居當地的民主派人士。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西方多國先後中止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仍有協定的國家(如新加坡、韓國、葡萄牙、捷克)由2019年19個大減至目前10個(見表)。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說,理論上被通緝者入境與香港仍有協定的地區,所在地政府要回應港方移交請求。但他指出,眾多移交逃犯協定中訂明,政治控罪是反對移交的理由之一,外國有可能以此拒絕移交。
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說,被通緝者在有移交協定地區落網的機率實際上低,被通緝8人若明知有關國家與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都唔會去鶣蛂v,「唔會咁蠢,與其被移交香港,不如直接返薯菢滿v。
歐洲人權法庭去年在裁決中,拒絕波蘭移交一名台灣人到中國內地;意大利最高法院今年3月首度駁回引渡一名中國公民回國。
英澳稱續支持移居民主派
英國安全事務國務大臣董勤達(Tom Tugendhat)昨在Twitter稱,香港發出的通緝令試圖干預英國內部事務,強調全力支持羅冠聰及其他民主派人士。
曾與移居當地的許智蓱M任建峰會面的澳洲外長黃英賢向當地傳媒表示,對港府做法失望,強調會支持在澳洲的人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並持續關注《港區國安法》的廣泛應用。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