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狡辯房東未努力追討 事主反思應及早強硬應對
華裔房東李女士慨嘆當初租客欠租時對他過於寬容,沒有及早強硬應對,結果造成更大損失,因此呼籲房東遇到同類情況不要浪費時間,應盡快向RTB申請發出10天內搬走的通知,若發現租客對物業安全造成危害,須蒐集證據並申請召開緊急聆訊。
李女士早前在微信開設「自救群組」召集有同樣遭遇的華裔房東,她指已將這次經驗分享予他們,「一般房東可能不知道,只要發現租客對物業安全造成危害,例如擅自改動管線,就可以去RTB申請緊急聆訊,但一定要蒐集好證據,其中一個做法是向政府部門舉報,讓他們派人來檢查,雖然他們檢查完會說是房東的責任,房東可以要求租客還原,或由房東聘請專業人員處理,再向租客收取相關費用,但也比繼續放任租客隨時引發更嚴重的意外好。」
她強調遇到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啞忍,「因為你一忍下去,老賴就會得寸進尺,他昨天甚至跟仲裁員說,他已經欠租這麼久,我都沒有努力追討,為什麼現在才這樣做,他說的好像是我同意他不交租金,這種說法完全不合常理。」
她反思後也覺得當初對「老賴」太寬容,「如果剛開始他欠第一個月租金,我就已經去追討,就不會把事情弄得這麼糟,所以我的建議是,一旦租客欠租,房東不要浪費時間,按照規定向RTB申請要求租客10天內搬走的通知,否則他可以欠你一、兩個月,之後愈欠愈久就更加不會給。」
事主追討租金物業損失聆訊排期9月
她指另一個RTB聆訊已排期於9月進行,以追討租客拖欠的租金及造成的損失,「我覺得他一定不能把房子還原到我期望的樣子,目前只能等收回房屋後再詳細檢查損壞程度,但是我認為最起碼能把房子拿回來就好了,之後再找人維修,相關費用就等下次聆訊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