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款乳膠氣球 七成違歐盟安全標準
【明報專訊】小朋友會玩氣球,有時更會用口吹氣球。消委會測試市面19款乳膠氣球型號、共35個樣本,全數樣本驗出不同種類的「亞硝胺化合物」或「可亞硝化物質」,部分屬懷疑致癌物。近七成型號(23個樣本)驗出有關物質的總遷移量超出歐盟的玩具安全規定。消委會建議市民用氣泵代替用口吹氣,玩樂後應先清潔雙手及洗面才進食,減低接觸到有害物質的風險。
可亞硝化物質為亞硝胺的前體物質(precursors),經口腔攝入後,在人體可被轉化成亞硝胺。消委會測試11款單色或單一款式氣球產品以及8款混色或混合款式產品,合共35個樣本,每個氣球平均售價介乎0.3至19.9元。根據歐洲玩具安全標準,氣球產品所用的彈性物料中,亞硝胺化合物總遷移量不應超過0.05mg/kg;可亞硝化物質總遷移量不應超過1mg/kg。
測試發現,逾九成樣本(32個)驗出不同種類的亞硝胺化合物,當中逾三成(13個)超出歐洲標準上限,亞硝胺化合物總遷移量介乎0.058mg/kg至0.39mg/kg,其中10個樣本超出上限約1.1至6.8倍。消委會又發現,全部樣本均驗出不同濃度的可亞硝化物質,總遷移量介乎1.114mg/kg至6.502mg/kg,超出歐洲標準及歐盟規定的1mg/kg上限。
測試中只有6款型號、共12個樣本符合相關歐盟玩具安全規定。消委會認為,廠商改用較安全物料製造氣球是絕對可行,建議廠商留意並參考不同地區的玩具安全標準,避免產品釋出過量潛在有害物質。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