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換針紙青年囚半年 官:被告心肌炎「無根據」
【明報專訊】任職地區康健中心的男子報稱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會身體不適,向疫苗接種中心護士出示寫上「幫幫忙」的紙張,欲以1000元行賄換取疫苗接種紀錄。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6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評被告行為自私,要求護士偏離職守、同流合污,罪行性質嚴重。
求情稱有悔意 官指貪案從嚴
被告張展衡(25歲)在地區康健中心任職健康策劃員。辯方求情稱,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顯示他有悔意,望法庭採取較低量刑起點。香官判刑時引述案例稱,香港多年來努力擺脫貪污而成為廉潔社會,表明對貪污案件需嚴格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不能姑息;本案不存在例外情G,且涉公共衛生因素,當時疫情嚴峻,政府推行措施擊退疫情,但被告自私用錢賄賂護士,要求對方偏離職守、同流合污。
香官續稱,被告聲稱患心肌炎並無醫學根據,他沒按照醫生指示做身體檢查及接種疫苗,不過考慮到被告認罪、無案底、調查期間與廉署合作,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就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9月21日在葵涌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將一張紙遞給護士,紙上寫有「我打完第一針有心肌炎,醫生開過兩次豁免紙,但係M家唔肯再開」、「公司又逼住要打鱁w先可以返工,求鴽A,幫幫忙」。被告遭護士拒絕後,給對方1000元,護士同樣拒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付錢換取疫苗接種紀錄,以保住工作。
【案件編號:WKCC 10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