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續佔花園 邱德根女遭頒禁令
【明報專訊】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遭頒令破產後,名下公司及西貢清水灣的獨立屋由信託人接管。信託人稱邱美琪遷出後繼續佔用包圍獨立屋的大型花園並養狗逾10隻,入稟高院。法官昨頒判辭稱,證據顯示邱曾居住在花園,有違政府短期租約。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邱美琪在花園居住並須帶走狗,只准每天早上9時至下午5時之間踏入花園。
官令清空花園 只准白天踏足
原告為Marspan Limited,被告為邱美琪、任何佔用該西貢清水灣岩頭沙一幅土地者及邱美琪前夫Tan Wai Kee。根據判辭,涉事獨立屋花園佔地約1070平方米,為原告於1998年向政府以短期租約租借,租約訂明只可作私人花園、儲物室及廚房用途。
判辭表示,邱美琪被頒令破產後,她持股擁有的原告公司將歸於受託人中策信貸有限公司接管。中策信貸的人員和法院執達吏曾到獨立屋收樓,邱美琪一度拒絕離開。警方到場後邱更將花園閘門鎖上。
供辭稱花園下有僭建廳房 被告否認
2022年7月,中策信貸收回單位,邱美琪則居於獨立屋的花園。根據照片、測量報告和前家傭供辭,花園下大型地庫為非法僭建,內有客廳、飯廳、睡房、浴室、電視機和櫥櫃。另根據獨立屋保安站崗紀錄,邱美琪每日早上在花園逛狗,之後更衣外出,傍晚回到花園過夜。即使邱已遷出獨立屋,單位電費和過往水平相若。
原告一方質疑邱美琪在花園居住,違反短期租約,邱美琪則在誓章否認指控,稱花園內無住宿設施。法官陳嘉信的判辭指出,綜觀各項證據,邱的說法不實,法庭須頒下禁制令。另外,在原告公司持股的邱美琪前夫承認授權邱在花園打理花草,但不包括養狗。陳官頒下禁制令禁止邱居於花園內,須清空花園及交還原告。邱和前夫只能在日間進入花園,亦須付訟費。
【案件編號:HCMP 9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