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梁晃維被指沒考慮國安 鍾沛權:涉公益 不認同也刊登
【明報專訊】「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域法院進入第32天審訊。控方指立場新聞專訪35+初選候選人梁晃維的文章中,梁形容中央DQ(取消資格)候選人,反映議會容不下反對聲音,內容令人憎恨立法會;控方又質疑立場發文前沒考慮對國家安全的影響,舉例若能訪問恐怖分子拉登,立場會否刊出報道。前總編輯鍾沛權則認為若關乎公眾利益,「無論幾唔認同佢鴷D張」,也會訪問拉登,亦會記錄相應的批評聲音。
舉例問會否訪問拉登
鍾:有公益也會訪問
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昨質疑鍾沛權審核文章時,沒考慮文章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並以讚賞納粹軍服設計的文章為例,詢問鍾會否刊登;鍾則認為,上述文章欠公共性,他不會代為發表,但須否禁制作者自行發文,他則有保留,稱「言論自由對我謠縑A我會形容係接近一種信仰」。
控方續舉例,在9.11恐襲後訪問恐怖分子拉登,會否「危害國民情緒」,令公眾認同恐襲。鍾沛權則指聯合國也有採訪恐怖分子的建議,即原則上不會禁止採訪,他亦相信公民有理性判斷。
另一例子是假設烏克蘭媒體有機會訪問俄羅斯總統普京,會否影響烏方的士氣,危害國安。鍾沛權則認為,訪問有機會加劇戰事,引致暴力,但相信可配以相關的持平報道刊出。
控:文章令人憎立會 鍾:推論危險
另外,控方引述立場專訪初選候選人梁晃維的文章提問,梁在文中形容中央DQ公民黨楊岳橋等候選人,反映議會容不下反對聲音,控方質疑DQ在香港發生「點解又可以同中共連上關係」;鍾沛權解釋,梁晃維或判斷重大政治決定,均由中央操刀。控方指說法「令人憎恨立法會」,鍾反駁指控方推論「危險」,重申文章僅反映梁的意見。
庭上亦問到專訪中提到國安「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鍾沛權估計那四字是指「光復香港」。
控方指文章在2020年8月發布時,僅舉「光時」旗「涉違」國安法,不包括講「光時」口號,故文章與事實不符,鍾則重申文章反映梁晃維的憂慮。控方隨後逾10次質疑,鍾因為認同才理解梁的憂慮,「因為你都擔憂,先會咁諗」;鍾多次否認,強調理解不代表認同。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265/22】
(立場新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