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遊曼谷遭警勒索 泰首相令懲劣警
台灣女藝人安于晴(小圖)早前表示上月初在泰國曼谷旅遊時遭當地警察勒索2.7萬泰銖(約1097加元),泰國警方最初否認,但曼谷市警方周一(1月30日)承認有警員曾收錢,7名涉案警員被調職並將被起訴。《曼谷郵報》昨(2月1日)報道,首相巴育表明,若有證據顯示警員涉及勒索必須受到法律處罰。
安于晴1月初在社交平台Instagram表示,她1月4日和朋友乘車經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附近時被警員截停,對方找各種理由指控他們一行人有罪,擾攘一個多小時後,他們才明白警員要錢,最後給了2.7萬泰銖離開。曼谷警方上月26日稱,當日警員截查安于晴一行人的車時發現有人持有當地屬違禁品的電子煙,強調沒有警員索錢。
不過,泰國傳媒周一引述消息報道,當日在臨檢站的警員已承認曾收錢,因為安于晴被發現有電子煙,警方要求付錢換取不被調查。曼谷警方隨後表示,目前調查所知的和傳媒報道的一致,但仍在調查涉案金額及誰收了錢。安于晴周二講述事件始末時否認當天有電子煙,指有警員將電子煙放到她手上並拍照。
改口認有收錢 7涉案警調職
《曼谷郵報》昨引述巴育稱,任何涉及警員向遊客勒索錢財的問題必須解決,且要嚴懲違法警員,不容這問題破壞整個警隊的聲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