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事故 前同事:坐標原不被重視 赴指揮中心游說
【明報專訊】41歲商人2018年到大嶼山玩滑翔傘失蹤,搜索第6天被尋回遺體,死因研訊昨續。事主前同事昨日供稱,她透過Google得出事主定位數據,並找出兩個準確度較高的坐標,卻未被搜救隊「重視」。她翌日早上到大嶼山指揮中心游說,終獲接納並在坐標附近位置發現事主。驗屍報告另顯示,以事主身體腐化程度,估計至少失救3天,全身多處受傷。遺孀庭上一度哽咽問,丈夫由高空墮下至死亡,受苦時間是否很短,法醫稱「死亡可以鬖n短時間內發生」。
事主鍾旭華2018年7月22日失蹤,同月27日被尋回遺體。在政府資訊科技部門任職的事主前同事黃仲欣昨日透過視像供稱,黃原本不認識事主遺孀陳利珊,得知事主失蹤後,主動於7月24日接觸陳,同月26日透過Google得出事主的定位數據,再匯成檔案,惟搜救隊未能即時開啟。黃遂將檔案簡化為Excel表格,撇除誤差較大的數值,最終找到兩個準確度較高的坐標。同日下午3時許,她將表格發送予陳,陳引述搜救隊回覆表示,當天不能安排直升機,除非提供強而有力的證明,或有目擊者。
聞搜救「行番之前個籪禲v
棄上班攜杖起行游說成功
7月27日早上約7時半,黃再以短訊與陳聯絡,得知上述兩個坐標均非主要搜索點,搜救隊會「行番之前籪纁|,話可能之前有障礙物遮住驉v,黃於是致電陳,確認坐標「未必咁被重視」,黃決定不上班,折返回家取行山杖,決定到大嶼山指揮中心游說,並打算若對方不接納,便自行上山尋人。
指Google地圖截圖有用
一兩小時可知大概位置
黃當日上午11時許到達指揮中心,向女警司唐百旋及助理消防區長李偉明解釋坐標的重要,李最終表示「會派人劈林落去」。根據黃的書面證辭,約中午12時34分,她得知事主最終被尋回的位置與她提供的兩個坐標相近。
遺孀陳利珊庭上提問,若搜索初期便把黃找到的Google地圖截圖,交到資訊科技界人士,可否加快搜索進度;黃認為截圖有用,形容一名有接受電腦訓練的人,可憑此於一至兩小時找到事主的大概位置。
法醫料事主至少失救3天
衛生署高級法醫林衛國昨在庭上表示,事主遺體同月31日解剖,身體有腐化[象,腹部微脹且皮膚開始脫落,身上最長的蛆蟲達1.5厘米,亦有其他細小的蟲。林認為從腐化情G來說,估計發現事主時,他已至少失救3天。
林續指,事主全身有多處傷勢,包括背部和腰部有大範圍瘀傷、腳Z裂傷、腰椎骨折、肺和腎出血、多處軟組織缺失,但頭顱無骨折、腦部完整。林認為傷勢與撞到硬物造成的衝擊琣X,並非自然死亡;又稱事主傷勢程度與墮樓者相近,「死亡可以鬖n短時間內發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897/18】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