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接者失聯 衛署主任睇新聞才知倒斃 發檢疫令後4日才聯絡事主 稱須優先處理社區撤離
【明報專訊】長期病患纏身的六旬婦於兩年多前被列為新冠密切接觸者,獨留家中,3天後被發現倒斃,昨續死因聆訊。衛生署行政主任供稱,事主在女兒前往隔離首天、即2020年12月9日已獲發檢疫令,但專責小組隨即要連續3天內優先處理兩個社區撤離行動,事主檢疫令延至同月11日才受理,再於兩天後(13日)首次聯絡事主,無人接聽,不知道對方前一天(12日)已被揭倒斃家中(見表)。衛生署項目營運經理透露,署方事後改善通知密切接觸者前往檢疫中心的程序(見另稿)。
事主呂淑嫻終年62歲,生前任職護理員。2020年12月9日,事主同居女兒趙海鈴確診新冠病毒,即日前往亞洲國際博覽館隔離。衛生署職員通知事主須獨自居家檢疫,等候通知入檢疫中心。惟事主於12月12日被揭倒斃家中,驗屍報告顯示,事主於12月11日死於新冠病毒。
護士問自理力 悉有糖尿高血壓
毋須填細節 沒問病情嚴重否
當時在衛生防護中心工作的護士孔鳳媚供稱,她於12月9日聯絡趙時,得知事主是密切接觸者。一般而言,署方人員須直接聯絡密切接觸者,但趙擔心母親「笨拙」,故由她代母說出個人資料,加上趙本身任職診所護士,因此孔沒有堅持直接聯絡死者。
趙當時表示母親有糖尿病及高血壓,沒有檢測新冠病毒,沒有病徵。孔供稱,當時她只追問趙有關事主的自理能力,獲回覆稱事主能自行應付日常生活;孔沒有問事主的長期病是否嚴重,因為填寫表格毋須如此詳細。孔又稱,檢疫令須區分是否優先處理,但決定權在醫生。她受訓時集中學習如何區分密切接觸者,實際工作是追蹤確診者動向,界定密切接觸者後向醫生報告。
醫生:資料沒提一日需4注胰島素
負責發出死者檢疫令的醫生謝翠婷則供稱,根據事主女兒提供的資料反映,她有一般長期病,病情穩定,能夠自理,因而沒有對個案起疑。謝又稱,資料無提及事主需要一日注射4次胰島素以控制病情,這情G較服藥嚴重,若謝及早知道,會再跟進事主個案。
稱缺人手 舊個案積壓需先處理
當時隸屬衛生防護中心專責小組的衛生署行政主任蘇暐琁供稱,專責小組的程序是每隔一兩小時收集由醫生發出的檢疫令,然後將資料輸入電腦,通知及安排密切接觸者入檢疫中心。事主檢疫令於12月9日發出,由於文件積累,延至同月11日才將資料輸入電腦,其間需要先辦妥積累的舊個案。專責小組於同月13日及15日致電死者,但未能聯絡,其後從新聞報道及傳媒查詢下,才確認事主已過身因而失聯。
蘇續稱,專責小組每天可處理約200宗個案,而「12月一下子有好多撤離行動」,專責小組分別於12月9、10及11日,抽調一半人手處理葵盛西h和麗晶花園的撤離行動,而居家等候檢疫者傳播風險較低,撤離行動較緊急會優先處理。在這情G下,12月9至13日的5日,每日分別有167、245、289、279及352宗個案等待專責小組處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367/21】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