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魏救趙案 抱恙途經現場 被捕研究員罪脫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5人否認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案件昨日在區院裁決。法官張潔宜指出,被告的大學研究員被捕後入院,醫療報告顯示她中度脫水,與她供稱多次肚瀉及嘔吐相符。法官認為,她或曾去公廁及於前往醫院途中不適,有人替她戴防毒面具,可能是無辜途人,裁定暴動罪脫。其餘4男暴動罪成,押後至2月3日聽取求情,其間還押。
4男暴動罪成 官不信納遭警打
被告大學研究員歐育婷(案發時23歲,下同)、的士司機陳思朗(31歲)、攝影師朱兆輝(28歲)、學生梁家樂(18歲)及建築工人梁羉(25歲)否認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歐育婷早前自辯稱,當天早上陪母親到北區醫院診治,歐以攜有的防水袋盛載準備入院的衣服,最後母親毋須住院。法官裁決時指出,歐的母親確曾入院,與歐說法琣X,認為衣服或屬於其母,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法官續指,陳思朗供稱的士司機經常被市民針對,他怕被「私了」,亦必然知道案發地點屬高危,不應逗留,惟他戴防毒面具、護目鏡買晚餐是沒必要及不合理,屬有備而來。至於梁羉竟晱景熐P女友在油麻地租樓,法官看不到有迫切性要在當晚視察環境,增加被捕風險,拒絕接納陳梁兩人證供。
法官認為,無證據證明朱兆輝和梁柏熙遭警員以警棍等毆打,導致骨折等傷勢,且他們和陳思朗、梁家樂均穿深色衣服、攜有裝備逃跑。法官推斷上述4人是有意圖參與暴動,藉在場與他人集結壯大聲勢,鼓勵破壞社會安寧,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DCCC 438/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