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新聞:珠海推居家養老例 港人可享服務 規定每街鎮建服務中心 推進舊區「適老化」改造
【明報專訊】珠海市將從2月1日起實施《珠海經濟特區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每個鎮、街道應建設居家養老綜合服務中心,又鼓勵舊樓「適老化」改造,例如加裝升降機等,並建立養老服務專員制度。《條例》更提到,在當地常住的港澳老年人可享同等服務。
明報記者 林迎
粵首部規範居家養老服務地方法規
將於今年2月1日實施的《條例》,是廣東省第一部專門規範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法規,規定探索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常住珠海的港澳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珠海市政府將加強大灣區居家養老服務領域標準交流合作,推動制定粵港澳通行的灣區標準,鼓勵展開居家養老服務領域標準化示範試點建設。
珠海目前有20.94萬名60歲以上戶籍老年人,老齡化比例為13.76%,處於輕度水平,低於香港的20.9%。《條例》規定養老服務的管理責任、服務內容和支持政策,當中既有「硬件」亦有「軟件」規定。「硬件」包括每個鎮或街道應當至少配置一間居家養老綜合服務中心,承擔全日託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可覆蓋周邊地區;而每個村、社區應當至少配置一個居家養老服務站,提供日間照料、膳食供應、護理保健、精神慰藉、輔具配置、上門探訪等。珠海市民政局長王桂蓮稱,截至2022年,珠海共建成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24個、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306處,覆蓋100%城市社區、90%農村社區。
新住宅建配套 舊樓加裝升降機
《條例》亦要求新建住宅項目應同步規劃、建設配套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自然資源部門在批地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否則不予通過;若未能完成配套建設,住建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養老設施建成後,發展商應當無償移交給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統一安排使用。未設有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舊城區,或者現有設施未達到標準的,其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在3年內落實。
此外,《條例》要求市、區兩級政府推動公共服務場所適老化改造,為老年人設置專席及綠色通道等,並在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場所保留人工諮詢、現金支付等服務方式。同時,政府應統籌推進舊區「適老化」設施改造,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舊樓加裝升降機。
推養老服務專員 建「免申即享」制度
「軟件」方面,《條例》推行養老服務專員制度,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中為老年人提供信息登記、上門探訪和服務引導、政策宣傳、義工服務等。《條例》並提出建立珠海智能養老服務平台,建立老年人信息數據庫。
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繼平在發布會上介紹,以往老年人對養老政策了解不深,導致相關政策往往未能落實,「《條例》提出逐步建立『免申即享』制度,就是考慮到一些養老服務的申請程式比較繁瑣,部分老年人填寫表格或者操作智能手機比較困難,某種程度上影響一些普惠性政策福利的兌現」。張繼平表示,「免申即享」制度將通過信息化手段精準匹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實現從「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轉變,透過智能養老服務平台將養老政策、辦事指引、評估結果、服務項目等信息定向推送給有需求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