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遊行犯聚上訴終院 官指無合理辯解拒批
【明報專訊】2020年五一勞動節,工黨及社民連共8人在金鐘遊行,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各判囚14天、緩刑18個月。8人早前提出上訴遭駁回,其中7人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法官黃崇厚昨頒判辭,裁定各人參與集會時無合理辯解,拒批上訴許可。上訴人之一曾健成在庭外稱,需時與律師商討決定是否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
曾健成:待商續上訴否
7名上訴人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李卓人及梁國雄。上訴方要求法庭釐清多項法律議題,例如「受禁群組聚集」的正確詮釋為何、參加和平示威是否構成合理辯解、限聚令是否與《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的集會和言論自由相容,以及本案定罪和判刑是否符合「相稱性測試」等。
官:實G是否「受禁群聚」
非可爭辯法律議題
法官在判辭表示,《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旨在防止新冠病毒傳播,條文已列明「受禁群組聚集」定義,有否出現群組聚集要考慮證據顯示的整體情G,視乎事實裁斷,這不是可爭辯的法律議題。
至於行使示威的憲法權利可否構成合理辯解,法官認為屬法律議題,但就本案而言,上訴人有否合理辯解是事實裁斷的問題。而考慮本案情G,法官裁定上訴人參與集會沒合理辯解,毋須交終院定奪。至於集會和言論自由,法官認為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但不認同原審裁決錯誤。總括而言,法官認為本案定罪和判刑相稱,拒批上訴。
陳寶瑩談限聚令撤
「一鎖鏈無了,有其他」
現時限聚令已取消,曾健成在庭外稱,國安法條文較嚴苛,會看清楚才決定會否組織遊行。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表示,隨茖冀怓F策放寬,「其中一條鎖鏈無了,但有其他鏈鬺]身上」,會謹慎考慮舉辦集會的法律風險。
【案件編號:HCMA1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