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長換人5高管撤職 遣散費高達130萬 反對黨怒轟
【明報專訊】卑詩省長換人,連帶5名高官也遭撤職,牽涉的遣散費多達接近130萬元,其中前副廳長、內閣秘書兼公務首長的高級官員瓦納梅克(Lori Wanamaker)佔最大筆,涉款近60萬元。
儘管省選不換黨只換人,但有5名高級官員,其中瓦納梅克自1993年開始公務員生涯,於2020年被前省長賀謹(John Horgan)任命為公務首長,其離職前的薪酬為322,517元,若包括退休金、福利和其他費用在內則為369,885元。
不過,她離任後並非賦閒在家,她於上月18日獲委任為卑詩水電公司(BC Hydro)董事,該職位年薪為3萬至9萬元不等,這取決於他們出席會議的次數。
前通訊副廳長扎德拉維克(Don Zadravec)離任時獲432,381元遣散費,至於麥傑士(Geoff Meggs)擔任賀謹幕僚長雖只有5年,但也獲得339,784元遣散費。
賀謹的副幕僚長霍金(Amber Hockin)曾獲新省長尹大衛(David Eby)挽留,但她於上月18日突然宣布離職,並獲得189,291元遣散費。
曾任賀謹行政協調員哈格倫(Jarrett Hagglund),其遣散費最少,為75,366元。
卑詩自由黨財政評論員米洛巴(Peter Milobar)批評尹大衛,沒有在團隊過渡工作上盡更大努力,讓賀謹任命的官員自行離任,以節省大批遣散費,指尹大衛省長11月18日一上場便開出130萬元的支票。
賀謹的新民主黨政府於2017年從卑詩自由黨前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手中接棒時,裁走133名卑詩自由黨的職員,一共花去納稅人1130萬元;而米洛巴則批評是次政府沒有換新的執政黨,只是換了黨領,也要花這麼多錢。
省長辦公室發表聲明指,過渡涉及「重新調整省長辦公室內的角色、責任和架構,這是一個獨特的過渡期」,又指該過渡期獨特在於,是在現屆政府和省議會會期內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