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詞「粗口版國歌」辱國旗 認4罪青年判入教導所
【明報專訊】現年18歲的兼職侍應在網上連登討論區發帖,將國歌歌詞改為「遲奶!我帶你環遊世界」,並發布以粗口哼唱國歌旋律的影片,早前承認「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意圖侮辱國歌」等4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國旗國歌等具象徵意義,斥被告的作為是踐踏國家民族尊嚴及損害人民情感。
被告徐凱駿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G」及「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G」共4罪。有被告女親友聞判後激動抽泣。
官斥踐踏國家民族尊嚴損人民情感
辯方求情時表示,當時年僅16歲的被告不成熟才犯案,他無強烈政治理念;其成長經歷不平坦,他生於單親家庭,海外留學時遭受欺凌,他就本案事隔多時被捕。辯方續指,被告母親曾做手術並在家中休養,望法庭考慮被告悔意,判處更生或勞教中心。
求情稱不成熟 無強烈政治理念
蘇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於2020年5月至今年9月,在4個網上平台發表29則內容,以聲音、影像和文字煽動及侮辱國歌國旗,相關內容在網絡迅速廣傳及延續。涉案內容以反政權為主,以粗言辱罵國家領導人和內地人,並提倡港獨;篡改國歌國旗主調是引起挑撥仇恨,如不及早遏止,會引致社會分裂和不穩。
倘暴力奏效不譴責 官指思維歪曲
蘇官引述報告稱,被告患專注力失調及曾濫藥,他一時貪玩和不滿社會而犯案,亦參與過反修例活動,表示不認同暴力,但若示威奏效則不會對此譴責,可見有以暴力改變社會的「歪曲思維」。蘇官考慮到需矯正其價值觀及提供職業培訓,判更生或勞教中心不足以反映嚴重性,最終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WKCC 3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