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黎案法庭可處理 法庭:等人大 聘英御狀爭議 釋法未列人大常委議程 排期下年9月審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獲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抗辯。特首李家超事後提請人大釋法,惟人大常委暫未將釋法列入議程。李家超昨被問到有否收到中央就釋法的回覆時表示,相信法庭可處理事件,現階段不宜作出任何評論。另一邊廂,黎智英案昨於高院再訊,控辯雙方就人大會否釋法持不同意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認為,釋法事宜並非由特區政府或律政司所控制,法庭要等待中央決定。案件重新排期至明年9月開審。
控方申明年1月審
稱料中央認真處理釋法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審訊原定本月初開始,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甫開庭表示,人大常委尚未宣布處理本港特首的釋法請求,控方未能向法庭提交具體時間表,但形容相關部門對釋法持正面立場,相信中央會認真處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以等待釋法結果。
辯方質疑人大或拒釋法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回應質疑,控方上一次聆訊已申請押後以待釋法,現時再度押後。辯方又稱,雖然特首上月28日建議人大釋法,但本月底召開的人大常委會議的議程中,未提及釋法一事。指定法官杜麗冰就此表示,釋法事宜仍待中央方面的決定,而且人大常委的會議議程可以隨時修訂,「不由我們揣測」(not for us to speculate)。
辯方形容,律政司看來對人大釋法抱持信心,「似乎假設了人大常委猶如橡皮圖章,會按本港特首的要求行事」,不過人大常委經仔細考慮後,可能會拒絕釋法。辯方又稱,正如前律政司長公開撰文所指,人大未必需要釋法。杜官認為,一旦人大宣布釋法,各界可以透過不同渠道知悉事情進展,控辯雙方可以商討案件管理會議的日子和重新排期審訊,不必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審期方面,控方表示部分去年8月被定罪的證人將於本案作供,如果無法盡快開審,可能影響他們出庭作供的立場,辯方則要求審期遷就Tim Owen的日程。法官李運騰關注,除本案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之外,另有3名法官將於明年1月至5月審理一宗國安法高院案件;如果兩案審期重疊,並非可行選擇。
經各方討論後,杜官將本案重新排期至明年9月25日至11月21日開審,預料歷時40日。此外,本案押後至明年5月2至3日處理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另於明年5月30日舉行案件管理會議。
翻查資料,「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去年8月在高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裁定罪成,有關案情提及黎智英為「重光團隊」的幕後主腦。此外,李陳二人和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等6名前高層的案件,同樣押後待黎智英案審結後才判刑。
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早前在終院裁決後撰文同意法院裁決,力陳應按本地現有法律程序處理海外大律師來港,並在文末反問:「有人要求釋法。釋哪一條?」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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