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19人案開審 控方:手機信息證知暴動現場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市民在附近發起「圍魏救趙」,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分17案處理。其中19男女被控於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一帶參與暴動,一人認罪,18人不認罪受審,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18名被告報稱居住地址並非案發地點附近。辯方隨即表示,一名被告居於油麻地駿發花園,步行至案發地點只需5分鐘。
開案稱不認罪18人非街坊 一被告:住所步程5分鐘
18名不認罪被告依次為勞俊軒、呂鋒、吳進欣、倪倬傑、蕭竣旻、蕭子慧、蕭穎鈊、黃靖斐、黃紫情、張振鴻、張婉兒、趙泳姿、鍾凱文、古倩誼、黃沅詩、林堅信、李浚維及何羚甄,案發時17至31歲。張振鴻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罪,涉及管有汽油和布等。
控方開案陳辭稱,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1日起進佔理大,同月18日市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營救理大示威者。警方當晚在油麻地碧街設置封鎖區,禁止任何人從彌敦道轉入碧街,示威者四散逃跑。其間警員在封鎖區截停213人,包括本案18名被告。
部分被告手機提「救理大」
控方表示,18人身上分別搜出衣物、膠布、口罩、生理鹽水和醫療棉花等,另有證物驗出含易燃物品。警方搜查被告的手機,發現勞俊軒當晚相約他人前往旺角「救理大」,並要求他人提供「豬嘴」裝備;蕭竣旻則於案發前一日相約他人前往油尖旺參加「和理非」救理大行動。控方指出,根據被告裝備、WhatsApp紀錄等,各人必然身處暴動現場,並知道現場相當危險;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實際行為,但法庭可憑證據,推斷各人有份鼓勵和促使暴動。
【案件編號:DCCC 443、 576、656/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