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周柏均囚6年 官:傷勢自招 批辯方誇大病G 無助求情
【明報專訊】綽號「熊仔餅」的男生周柏均,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當日於西灣河遭警員開槍擊中腹部,他與另一男生早前被裁定企圖搶劫等罪成,兩人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法官謝沈智慧稱,兩被告因企圖搶警槍受傷,「傷勢全部係咎由自取」,不接納受傷為減刑理由。法官亦批評辯方誇大周中槍後病G,屬故意誤導法庭,表明即使被告傷勢比警員事主嚴重,亦不構成求情因素。
被告周柏均(現23歲)曾因腹痛入院缺席聆訊,昨午出庭時精神不俗。有親友聞判淚流滿面,周則向旁聽席呼「幫我睇住阿媽啊」。周與另一被告胡子鍵(現22歲)早前被裁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罪成,周另被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
指兩被告雖非持械行劫 糾黨搶槍肆無忌憚
法官謝沈智慧指出,當日有人在西灣河堵路,警員A獨自折返時,遭不知名男子挑釁和襲擊,群眾起哄。A拔出佩槍後,向上前走近的周柏均發射子彈,並撥開胡子鍵的手。法官認為,兩被告都是示威的滋事分子,恃人多勢眾、以「惡霸的姿勢」上前欺負獨自執勤的A,屬公然挑戰警方權力,就阻差辦公罪採納12個月為量刑起點。
至於兩人企圖搶槍,法官接納兩人手無寸鐵,非持械行劫,但兩人搶劫對象非普通市民,而是穿制服的A,搶劫目標更是佩槍,屬糾黨犯案。法官形容兩人目無法紀、肆無忌憚,本案情G「罪加一等」,有別一般劫案。法官又稱,當時有人向A叫「唔好畀佢走」,對A懷有敵意,兩人舉動容易挑起群眾情緒,致情G急劇惡化,令A處境更危險,故採納6年為該罪量刑起點。
至於周逃脫羈押罪,法官稱他被捕後聲稱想脫下背包,突拔足而逃,行為經過計算,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3罪出自同一事件,下令刑期同期執行,兩被告總刑期均為6年。
法官提及,辯方稱周柏均中槍後肝、腎和腰受影響,不能久站,並患上腸黏連後遺症,容易腹痛,未及時治理會有生命危險,惟根據醫療報告,周術後情G穩定、腹痛輕微,與辯方說法完全不琣X。法官稱,無論是周的後遺症抑或胡子鍵的創傷後壓力症,兩人康復進度良好和穩定。由於兩人不認罪,法官認為兩人全無悔意,受傷都是咎由自取。
辯方稱監獄藥力不足 不允少吃多餐
辯方昨甫開庭稱,周獄中還押時職員一日只派藥3次,所派必理痛藥力不足,周要等數小時才有藥物醫治腹痛,造成額外困擾。辯方又說,醫生曾建議周少吃多餐,但懲教署不容許有關安排,「食私飯未夠鐘,就丟鱄荈滿v,冀法庭關注。
【案件編號:DCCC475/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