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集結罪脫 羅健熙:沒想過 官指政客身分到場經計算 但證據不足定罪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並在尖沙嘴拘捕多人,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5人否認在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早前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練錦鴻昨日裁定羅健熙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指他作為政客身處現場,是為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想塑造與示威者同一陣線的形象,惟他穿白衫及沒攜裝備,未必和示威者有共同目的。同案男記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亦不成立,他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則罪成,其餘3人非法集結亦罪成。
羅健熙昨在法庭裁決後,於休庭時獲旁聽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人送上擁抱,他及後發帖文形容自己有點還未回過神來,腦中演練多次如何還押,以及預備好求情,「卻真的沒有想像過從正門步出法院的情景」,他重申堅持盡力為市民發聲、服務社區,不會放棄從政初衷。他說之前的預計較差,認為自己可能罪成還押,因此聞判時感愕然和釋懷。
被控非法集結罪的4名被告分別為無業的陳重誼(70歲,案發年齡,下同)及譚浩鳴(22歲)、小學教師莫德惠(38歲)、南區前區議員羅健熙(36歲);另一被告、記者鄧卓儒(26歲)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4名罪成的被告須還押至12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羅健熙自辯時稱,沒留意警方呼籲勿到理大,他打算找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看市民有何需要。法官練錦鴻在判辭指出,羅是政客兼公職人員,他對事件認知可謂狹隘得難以置信和極之片面,當時警方與示威者對峙、衝突惡化,羅非正在履行區議員公職,而他身為政客到場不可能未經計算。練官認為羅是為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造與示威者同一陣線的形象,又指他不可能只專心與陌生人談話,忽略現場情G,遂拒納其證供。
官:穿白衫無裝備
未必與示威者有共同目的
練官續稱,羅在案發地點流連,沒有明顯的支持和對峙行為,有政黨背景的他可能令參與者認為其道不孤,他不純粹無聊或好奇到場,不過他沒和示威者互動,而且穿白衫、擎韘潃I囊及沒攜裝備,其打扮目的或吸引注視和增加曝光,以號召、鼓勵集結者,但他的計算未必完全和示威者有共同目的,雖然羅有意識到場,自招嫌疑被捕,但證據不足以裁定他意圖參與集會,因此裁定他脫罪。
記者管有武器、另3人集結罪成
另外,練官認為鄧卓儒管有的萬用鉗及雷射筆並非工作所需,他於其他示威者逃離圍捕的通道被截停 ,可能在與警方衝突時非法使用該些物品;他另攜有的索帶則有放鬆裝置,沒示威者所用的同款索帶,故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他意圖損壞財產。'
至於陳重誼承認到場聲援年輕人,向舉槍警員擺手阻止其執法,莫德惠帶同面巾、敷料聲援理大學生,譚浩鳴則帶備4個口罩和衣物,推論他協助反抗警方執法者,故3人非法集結罪成。
【案件編號:DCCC650/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