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對結社自由極重要 研判辭定後續
【明報專訊】案中5名信託人陳日君樞機、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及何韻詩聞判後會見傳媒。吳靄儀提到,本案為首宗涉及《社團條例》第5C條、即沒有為社團註冊的案件,「呢單官司唔係淨係為我]幾個被告去打」,結果關乎社會上不少人士或團體,對港人的結社自由相當重要。本身是大律師的吳靄儀感激法律團隊向法庭闡述案中法律問題,他們會仔細研究判辭,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陳日君樞機表示,留意到外國報道指「陳樞機被捕」,他自言為宗教人士,但希望「唔好同宗教自由拉上關係」,強調自己是基金一分子,「非常贊成做人道援助」。樞機提到自己是第一被告,笑言「佢]好畀面我,將我擺第一位,但其實我]5個係一齊做鵅v。
陳日君:唔好同宗教自由拉上關係
連日審訊中,6名被告均列席旁聽。作為最年長被告,90歲的陳日君每天持拐杖步入法庭,由庭內保安引路至被告席,「樞機,呢邊呀」,再為他拉開椅子,舉手投足備受關注。陳在庭上不時提筆寫字,偶爾閉目養神,亦會和吳靄儀耳語。需戴耳機聽審的他,好幾次耳機發出聲響或有雜音而脫下耳機,在旁的保安、事務律師,甚至相隔4個座位的第六被告施城威,紛紛上前協助。
及至審訊第6天,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留意到陳日君耳機出問題,建議他坐近正在陳辭的辯方大律師梁晴怡,梁笑言「坐近孎琣n唔好呀?」陳其後移至前排律師席就坐,嚴官翌日提出相同建議,陳則示意耳機無問題。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