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台版晶片法案最快明年實施
【明報專訊】台灣行政院院會周四(17日)通過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擬向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對其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提供加碼租稅抵減。修正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明年新年實施,當地半導體大廠很有機會適用。
修正草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只要符合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條件,不限產業類別均可提出申請,擬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25%營所稅抵減、購置先進製程機器設備支出5%營所稅抵減,兩者合計抵減不超過50%。有效稅率方面,將給予產業適當緩衝期,明年訂為12%,2024年起改為15%,可視國際實施狀況再調整。
台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包括半導體、電動車、5G、低軌嶼P相關的次世代產業均可適用。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此案有助促進次世代關鍵產業跟技術持續深耕台灣,鞏固半導體在內的科技產業鏈韌性及國際競爭優勢。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則指,上述優惠可鼓勵企業在台從事最先進的研發、先進設備使用,進而把最先進製程留在台灣,奠定台灣在未來半導體競爭上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