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車牌內容 不得含此5成分
【明報專訊】根據Serive Ontorio自定車牌申請規定(Personal Licence Plate Criteria),關乎「暴力及刑事活動」(Violence and Criminal Activity )的規定,網上的內容很簡單,就是:
可能與暴力相關的信息或含義,以及鼓吹對個人的歧視或偏見;
任何形式的非法或犯罪活動。
但在發給申請人阿Tom的拒絕信中則列得較詳細,指明車牌內容不能包含以下成分:
對任何個人或個人類別的暴力、歧視或偏見的描述;
任何旨在激起情緒並可能導致暴力對抗的字句表達;
與任何法律禁止的活動或安大略省法律未賦予的特權相關者;
與犯罪活動相關者;
信息中含有要求擾亂公眾和平或維護法紀的內容,包括可能被解釋為危害公眾福利、非法活動、有組織犯罪協會或幫派和幫派相關的術語。對於阿Tom申請的HKER612車牌被拒之事,Serive Ontorio說並無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