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能涉虛報裝置重量 圖速獲批演出 鏡騷墜屏警拘5人 康文署:信任承辦商資料
【明報專訊】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墜屏傷人事故至今逾3個月,??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昨拘捕4男1女,包括總承辦商藝能和次承辦商協興隆高級職員,分別涉欺詐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墜下罪。警方透露,藝能向康文署虛報裝置重量相差非常大,平均各類裝置實際重量為虛報數字4倍多,相信非手民之誤或量度單位出錯而是故意誤導署方,意圖盡快獲演出許可。
楊潤雄:審視舞台設施 研是否獨立查
被問到康文署是否監管失當、只憑信任審批,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表示,承辦商7月中向署方提交文件時,署方結構工程師主要看懸掛在天花的裝置重量是否可承受,「我們是信任他們(承辦商)的資料,結構工程師亦基於信任,去用佢虃ず畯p係安全鵅v。
被問到康文署是否只看文件審批毋須現場視察,文體旅局長楊潤雄回應稱,「要睇唔係邊個人去做乜洁A而係有冇去做乜洁v,當局會要求合資格人士審視舞台設施,因應需要再研究是否需獨立審查。他稱,因應租用人未有遵照部分租用條款規定,康文署已將資料轉交警方調查。
MakerVille大國文化稱保留追究相關單位權利
主辦單位MakerVille及大國文化表示,就警方公布細節,會仔細研究和諮詢法律意見,並保留追究相關單位權利,並會繼續承擔3名受傷舞者的醫療費用及提供其他協助。
負責調查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昨早於觀塘、柴灣、馬鞍山、旺角及八鄉拘捕5人,年齡介乎40至63歲,包括4名藝能項目經理、業務總監及技術統籌,懷疑向康文署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重量,涉嫌欺詐罪。他們連同另一名協興隆的高級技術員,涉容許物件從高處墜下罪。其中協興隆的高級技術員已獲准保釋,下月上旬報到,另外4人仍被扣留調查。
「不代表整個調查完結」 警:虛報非唯一原因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動)鍾雅倫相信,藝能提供虛假數據,最主要希望康文署盡快批出演出許可。他說若交出真實數據,或需額外時間和成本重新計算紅館天花重量分佈,及重新設計天花支架佈置。由於公司職員在舉辦演唱會數天前才遞交,如實申報未必能趕及首場演出。鍾相信事故有很多因素、絕非一個人導致,虛報數字不是唯一原因令屏幕下墜,惟由於「真正致命傷」牽涉很多技術細節,將交由政府調查事故小組解釋(見另稿)。
案發日有人調校涉事屏幕 未呈報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周振才稱,紅館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故當日協興隆曾有職員爬梯調校涉事屏幕和鋼索,無證據顯示相關職員或公司有呈報,或安排合資格工程師再檢查。據悉,該職員是昨被捕的協興隆高級技術員,片段顯示他曾使用捲尺量度,故警方不排除屏幕涉及升降不暢順,或其高低水平有差異。
警方指藝能對舞台裝置有絕對控制權,有責任保證舞台安全,調查中無證據顯示藝能及負責安裝屏幕的協興隆,有採取措施確保安全及穩妥使用,亦未有安排合資格人員檢查,當日有意外亦未有安排維修或補救。??被問及康文署、機電署及MakerVille是否應承擔相應刑責,鍾雅倫無正面回答,強調昨天的拘捕行動是階段性結果,不代表整個刑事調查完結,不排除有下一浪拘捕行動。
屏幕鋼索涉內地供應商 公安調查無發現問題
鍾雅倫昨稱,曾透過內地機關協助調查負責提供電子屏幕、鋼索和零件的內地供應商,「相關組件出自哪個國家或地區不是重點」,重點是使用前有否採取措施,確保零件和裝置安全和適合使用,負責舞台製作總承辦商有絕對責任。據悉組件由東莞供應商「銚龍」提供,內地公安無發現品質問題,故無計劃展開任何行動,警方亦未有再就事故要求協助。
藝能和協興隆過往曾協辦多次大型演唱會,對於兩間公司以往曾否虛報,鍾稱已審視兩間公司紀錄,一般演唱會後所有裝置和機械會即時拆除,未知組件會否存倉或轉售,事隔太久難找回未能證實文件真偽,只能集中調查是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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