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虐兒案3被告保釋 兩人辭職 一人轉任文員
【明報專訊】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今年9月揭虐兒案,一名女職員涉5度虐兒,昨與兩名職員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獲准保釋至明年3月29日再訊,其間禁足涉事院舍。裁判官關注3被告是否仍然在職,辯方稱兩人離職,另一人將辭職。
3名女被告案發時均為幼兒工作員。首案被告周德元(33歲)涉5罪,控罪發生於今年9月1日至14日,涉於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故意襲擊男童A、女童B、女童C及男童D,導致各人受不必要苦楚。
次案被告丁靄雯(28歲)面對兩罪,被控今年9月5日及10日在保良局嬰兒組故意襲擊男童D及男童E。第三宗案件被告雷淑(25歲)被控一罪,涉今年8月25日在保良局嬰兒組故意襲擊男童F。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檢視逾5萬小時閉路電視片段、調查職員更表及文件等。控方不反對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3人各以1萬元現金保釋,其間每周警署報到、不准離港、不得接觸保良局嬰兒組員工或控方證人,亦不得踏入事發地點。
辯方表示轉任文職被告將書面請辭
辯方表示,被告周德元及丁靄雯均已離職,另一被告雷淑雂策~10月初離開幼兒工作崗位,仍在保良局擔任文員,她將書面請辭,以免違反不准接觸員工的保釋條件。
【案件編號:ESCC 2240-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