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17人不認罪 官仍未知提控根據 起訴近兩年法官無文件 着控方月內交開案陳辭
【明報專訊】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7人不認罪昨於高等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3天的案件管理聆訊。各被告被起訴至今已近兩年,法官表示仍沒收到任何關於不認罪者的文件,並質疑「至今還未知道控方根據什麼提控,你(控方)認為可接受嗎?」要求控方一個月內提交開案陳辭。控方稱擬於明年農曆新年後開審,約需90天審期,但未定出審訊主控,法官着控方今一併交代。
聆訊昨日由3名高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陳嘉信處理。17名不認罪的被告依次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另有5名認罪者列席。
辯方爭議大部分案情
官籲控方「別活在幻想」達共識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表示,評估審訊需時90天,但料雙方最終可同意大部分案情,減省審訊時間。法官陳慶偉隨即指出,手上只有37名認罪者的承認案情,沒收到任何關於不認罪者的文件,又重申,3名法官今年5月獲指派審理本案,但仍未知悉控方為何提控,反問控方「認為這是可接受的嗎?」至於何時敲定開審日,法官陳嘉信稱還有5名認罪者未能同意案情,最終可能不認罪加入審訊,未能確定何時開審。翻查資料,吳敏兒、袁嘉蔚、馮達浚、范國威、呂智恆5名認罪者未能同意所有案情。
辯方:問題在控方沒有指明細節
聆訊另處理雙方爭議點,陳慶偉稱辯方爭議大部分的控方案情(見表),籲控方「別活在你的幻想之中」,誤以為可就大部分案情達成共識;法官陳仲衡則質疑,辯方不接納大部分案情,是「關上了進一步商討(同意案情)的大門」。代表鄭達鴻的大律師黃宇逸解釋,問題在於控方沒有指明細節,例如他根本不知道控方將如何描述鄭的政治背景及依賴什麼證據,建議控方先草擬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供辯方考慮。
代表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認為,控方列出的案情過於空泛,例如問及是否承認曾進行初選協調會議時,沒有表明是針對被告有參與、籌劃,還是僅知悉有此會議,憂慮現階段同意案情或對被告不公,重申並非刻意為難控方。
何桂藍的代表律師Trevor Beel則強調,多次要求控方進一步提供針對何的控罪詳情及證據,但未獲回覆。陳慶偉反指辯方應在交付審訊時要求裁判官處理,Beel稱辯方早提出問題,但當時主審的裁判官羅德泉着辯方向主審法官提出。陳慶偉反問「他有這樣說嗎?」辯方及多名被告均回應「yes」。
吳政亨初級偵訊曾召葉劉作供
另外,庭上透露吳政亨早前在初級偵訊時,曾傳召行政會議召集人、時任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解釋解散立法會步驟、議員職責等。何桂藍的代表律師稱葉太的供辭僅代表她個人意見,擬另外傳召專家證人,解釋立法會的功能。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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