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曲奇香腸贈囚犯 懲教助理被起訴
【明報專訊】廉署昨日起訴一名時任一級懲教助理3項「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涉嫌向8名大欖懲教所囚犯提供5包朱古力夾心曲奇及6條香腸,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表示,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時任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涉嫌未獲授權而將零食交給8名囚犯,昨日落案起訴該名時任一級懲教助理3項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違反《監獄條例》第19條。被告為55歲李文傑,獲准保釋,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案情指,被告駐守大欖懲教所,今年6月1日獲派擔任一個飯堂的主管,負責在用膳時間監督囚犯。根據《監獄條例》,被告不得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包括食物。控罪指稱被告涉於上述日子,未獲授權而前後3次將5包朱古力夾心曲奇及6條香腸交給8名囚犯。該兩款零食並非可供囚犯購買或享用的小賣物品。
懲教署回覆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署方十分注重所有人員的品德、誠信及操守,不時發出個人行為、道德及紀律指引,以作規範,若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署方定必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