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改文件掩飾延誤 房屋主任控4罪
【明報專訊】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時,使用虛假文件及偽造社會福利署便箋,掩飾延誤處理,遭廉署起訴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等4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原有5000元保釋,另不得離港,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包文豪(35歲)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一項刑事損壞及一項偽造罪。
控罪指稱,被告作為房屋署的房屋事務主任,於2015年11月26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一項房屋署公屋租務管理附屬系統的電腦輸入資料,而該文件對房屋署有利害關係,以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高級房屋事務經理於2015年10月19日、11月23日批准幸偉強申請h內調遷。
他另被控於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5月5日摧狺@個屬於房屋署財產的房屋檔案;以及於2021年6月18日至7月1日期間,製造一份由社會福利署長於2021年6月18日向房屋署長發出標題為「申請h內調遷」的虛假便箋。
【案件編號:WKCC 3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