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新聞:港1/4律師未夠資歷 陳澤銘倡灣區執業試降門檻
【明報專訊】今年起港澳律師可憑證在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但參加執業試須至少有5年執業經驗。多名律師提議放寬5年門檻及業務範圍,以吸引更多年輕律師到灣區。
律師倡放寬業務範圍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與跨境法律服務」研討會早前在網上舉行,最高法院、司法部、廣東省律師協會、香港律政司及粵港澳多間大學的專家學者出席。剛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的澳門律師鄺玉球表示,她代理的內地首宗案件7月中在南沙法院完成授權見證,當日她在澳門,當事人在香港,法官則在廣州,三地通過連線,「不到10分鐘就完成了委託手續,十分方便」。
以往港澳當事人委託律師參加內地訴訟,必須辦理公證和轉遞,費用高、耗時長。鄺表示,在授權當日她便收到了法院文件,形容法院辦公高效。鄺玉球又指出,現時港澳律師限於代理涉港澳灣區元素的案件,期望未來可放寬有關限制,例如依據年資設分級制,讓在內地執業較久的律師可參與其他民商案。
三成律師企業工作無法報考
會上多名律師談及放寬執業試資格的問題。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稱,在全港逾1.2萬名律師中,5年資歷以下的佔25%,均無法報考;也有超過三成律師在企業內部工作,同樣無法參與,提議可放寬有關門檻。
本港智庫「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創辦人何建宗提到,很多法學學生在各法域間掙扎,不知道如何抉擇。他舉例,智庫一名女生先在內地讀法學,其後在港大讀法律,並同時取得兩地執業資格,最後去了紐約發展。「她會疑惑,在香港考了JD(法律博士),是否等於多年來在內地的付出是白費?」他期望灣區執業考試上軌道後,能放寬有關報考資格,在大學亦增加宣傳,讓更多年輕人了解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