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部分公路 本月起需用冬季輪胎
【明報專訊】卑詩現正實施部分地區公路必須使用冬季輪胎等措施,違例者可被罰款121元至598元不等。
卑詩每年實行的冬季輪胎措施已於10月1日開始,並實施至明年3月31日,部分公路更會延長實施至4月30日。
行駛相關公路的汽車必須使用冬季輪胎或安裝胎鏈,亦可選用印有「M+S」字樣的輪胎。
卑詩運輸及基建廳表示,有關措施適用於省內北部及內陸的所有公路;以及南岸和溫島大部分公路。至於逾11.7噸的重型車輛及貨櫃車,行駛上述公路需套上胎鏈。
冬季胎,又稱為雪胎,輪胎上印有一個3峰山形圖案,山內有一個雪花。
至於「M+S」也可用作雪胎,但運輸廳提醒,該類車胎防滑效能不及標為高山雪胎。
卑詩保險公司則指,對於並非時常在冬季駛公路的司機,「M+S」亦是一個安全的選擇,但開車遇上冬季路面便要特別謹慎。
需使用冬季輪胎或安裝胎鏈的高速公路都豎立標誌,並會有執法部門人員監察,不遵守規定的司機可能會被拒進入公路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