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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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退出交易 卑詩高院裁決賣家仍須付經紀佣金

[2022.09.30] 發表
在安省這一加拿大最大的房地產市場,絕大多數的掛牌經紀使用安省房地產協會提供的合約來與客戶簽約。(加新社)

【明報專訊】卑詩高等法院今春就一宗房屋買賣作出裁決,認為即使買家退出了交易,賣家仍要向地產經紀支付佣金,除非合約指明是「完成交易後」。案中法官判賣不成屋的業主,要向地產經紀支付5.25萬元佣金。

這宗案件的賣家是阿姆斯特朗夫婦(Mike and Sheila Armstrong),他們委託地產經紀出售位於Errock湖的兩間木屋,一名買家同意以135萬元購買,但這個買家其後退出了交易。

法官塔克(Sheila Tucker)強調,該對夫婦簽署的掛牌賣屋協議中沒有寫明是「完成交易後」才支付佣金。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有關佣金的條款沒有提及完成交易,根據佣金條款的原意,佣金是與可執行合約的存在相聯繫的。」

地產律師沃爾德曼(Daniel Waldman)說:「經常出現的情況是,買賣協議的條款構成對賣家和買家不利。」而當事情鬧上法庭後,買家或賣家聲稱他們不了解如此重要的條款,將不會在法官面前給自己帶來幫助。他說:「法庭將通常信守的原則是,各方應遵守他們簽署的協議。有一些例外的情況,諸如簽約的一方沒有經驗,英語不是他們的母語或他們能證明,他們被利用或被過度施壓來簽署合約。」

在安省這一加拿大最大的房地產市場,絕大多數的掛牌經紀,都是使用安省房地產協會(OREA)提供的合約來與客戶簽約。

地產律師馬迪根(Brian Madigan)指出,標準的合約表格甚至沒有說明買賣被接受或成功完成才可獲取佣金。他又指出,賣家的疏忽或違約並不成為不付佣金的理由,至於買家違約甚至沒有被提及。

安省房地產協會的發言人Jean-Adrien Delicano說,協會沒有就佣金事宜為屬下會員提供指引,但該協會的表格每年被使用成千上萬次,這些表格預設為給經紀提供強有力的保護。馬迪根為賣家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不要在沒有進行修訂的前提下,簽署標準的掛牌賣屋協議。他建議人們添加諸如「只有在交易完成的情況下支付佣金」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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