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引國安手令取資料舉證「不公」 官:只處理社團例罪
【明報專訊】612人道支援基金涉沒有註冊社團案昨日開審,辯方提出多項爭議,包括控方開案陳辭提及基金是帶有政治理念的社團等,與本案無關;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則認為與案相關,強調政治都可以是「中性」。辯方另指出,控方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申請提交物料令獲批准,並將獲得的資料用於本案舉證,對各被告不公。嚴官表示,她只會處理涉案的《社團條例》罪行,辯方毋須過分解讀。
辯方指須證明何時成立 官:非關鍵
代表陳日君和何韻詩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控罪元素之一是社團於成立後一個月無註冊或申請豁免註冊,故控方須證明社團於何時成立。嚴官聞言稱,控方指稱有人於2019年6月15日對外公開成立社團後,一直無註冊,故此傳票應屬「持續性控罪」。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強調本案非持續性控罪。嚴官回應稱,根據案情,本案被告於2019年6月已公開表示612基金存在,但不是所有社團都像612基金般高調,若然不高調,那控方從何得知社團何時成立呢?故此嚴官認為成立日期並非關鍵,關鍵在於社團在成立後一個月有否註冊,稍後會讓辯方就此再作陳辭。
辯方指控方提政治理念與案無關官指相關:用此證明是社團
何沛謙續稱,控方開案陳辭以大篇幅提及社團帶有政治目的、理念等,均與本案無關。嚴官反駁稱,控方以此證明612基金是一個「社團」,與本案相關,反問「點解要將政治對等於壞洁H政治有機會係中性」,但本案不會探討政治對錯。
代表許寶強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提到,控方早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提交物料令,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基於懷疑各被告干犯國安法而批出命令,惟控方將該些資料用作本案證據,對各被告非常不公。嚴官聞言稱「無諗過有呢個擔心」,強調本案僅處理612基金是否社團、各被告是否社團幹事、社團有否註冊,看不到控方有意「達至本案以外的其他目的」,蚥G方毋須過分解讀。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