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七一刺警 認傷人暴動 女友瀏覽航班信息涉助離港 拒認妨礙司法
【明報專訊】前年七一,防暴警在銅鑼灣制服一名男學生時被人用軍用摺刀插傷。警方翌日凌晨在機場拘捕24歲男工程師,他被控傷人罪,並與同場兩名男生同被控暴動罪,及與涉嫌協助他離港的女友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三案合併,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工程師承認傷人及暴動罪,兩名男生亦認罪。案件押後10月13日判刑,其間為3名認罪的被告索背景報告,各人須還押;女被告則不認罪受審,案情指,她在案發當晚與男友聯絡,並瀏覽航班資訊。
同案兩學生認暴動
4名被告依次為黃鈞華(現年26歲,下同)、羅玨琛(20歲)、周霈霖(21歲)和張芷程(27歲)。黃、羅、周承認暴動罪,羅、周各自承認拒捕罪及阻差辦公罪;黃、張均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黃的控罪獲存檔法庭,張則會受審。
辯方提議為案發時年僅17歲的羅玨琛索取教導所報告,稱羅僅涉及取雪糕筒做路障,程度較輕微;控方則認為羅與黃涉及同一次暴動,黃以刀襲警的案情亦包括在內。法官姚勳智認為案情相當嚴重,不適宜取教導所報告。另外,受襲警員獲頒匿名令,傳媒不得披露其姓名、照片、住址等資料。
認罪3人承認案情指,前年7月1日下午3時許,約300名示威者在銅鑼灣一帶聚集,設置路障及叫喊「光時」等口號。4時許,警方開始沿高士威道掃蕩。警員目睹羅指示示威者逃跑,追捕羅並在皇仁書院外制服他,羅激烈掙扎,周試圖拉走羅,其他人亦包圍及襲擊該警員。其時黃突然衝前,以軍用摺刀插向該警員的左上臂,警員當場血流如注,放開羅並倒地,黃、羅、周三人即時逃走。
黃沿天后方向逃去,其間與其女友,即第四被告張芷程聯絡。警方事後在張的辦公室電腦,發現其Google瀏覽紀錄顯示,用戶在案發時多次搜尋航班、機管局等資料,亦曾瀏覽國泰航空網上訂票的網站。
刺警後逃亡 赴英航班上被捕
黃在當晚7時許,將一黑色袋丟入觀塘碼頭附近海中,袋內裝有涉案摺刀及案發時身穿衣物,其後再與女友聯絡。黃購買當晚出發前往倫敦的國泰航空機票後,在新蒲崗的餐廳與女友會合。兩人抵達機場後,黃獨自下車辦理登機,其後與Telegram一名為「白馬非馬」的用戶對話,對方表示「你應該上到機,但請向我確認」,黃回覆「上驉v。
「白馬非馬」亦在警車駛到黃的登機閘口外後通知他「popo上機呀」,荈壑ㄜn下機。黃最終被警員21911上機拘捕,身上搜出3.7萬港元及7.4萬歐元、瑞士法郎等外幣,和已過期的BN(O)文件影印本等。
受襲警員左肩肌肉撕裂,不能舉起左臂,獲批106天病假。他事發後10個月稱仍感疼痛,擔任文職工作,調職警察公共關係科。
【案件編號:DCCC 189、210、809/21】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