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理大3人認暴動押後判刑 辯方呈錯案例 官:想跣我?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期間,油尖旺區爆發警民衝突,7男2女被控參與暴動,其中3男早前認罪,案件押後10月25日判刑。辯方昨在區院求情時冀法庭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法官謝沈智慧(小圖)表示,近日有不少法官表示,早前另一區院法官林偉權所採納的起點過低,辯方呈上的暴動案例亦曾被上訴庭指出有錯,質疑「定係你想跣我?」
辯方稱湊熱鬧 官質疑為何認罪
3名被告為廚師陳子謙(27歲)、侍應朱盛軒(28歲)及殯儀管理職員郭曉泰(33歲),須繼續還押。
辯方早前呈上書面陳辭,提到被告朱盛軒僅在場湊熱鬧,郭曉泰則於彌敦道下車不久被捕,法官昨質疑兩人為何認罪。辯方解釋,二人選擇逗留,而朱更接過他人派發的物資,藉此鼓勵他人暴動;當辯方欲解釋郭身上物資來源時,遭法官斥「又係人]派呀?簡直係侮辱本席鼢撮z」。
辯稱非同類案最重
官駁汽油彈似落雨致警退
對於辯方稱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為嚴重,而本案損失約10萬元,法官駁斥,本案涉及過千人聚集,示威者在一小時內向警投擲逾250枚汽油彈,「好似落雨咁」,致警方彈藥不足需後退,猶如戰場,反問「香港有史以來,邊一次事件係咁?」法官又說,當時全港市民無法上班上學,店舖無法做生意,整條街道全珛央A損失不計其數。
官:有法官指同日另案量刑過低
辯方最後表示,希望法庭採納較低3年多的量刑起點,法官稱,最近包括另一區院法官王詩麗在內的法官,均認為法官林偉權處理同日暴動案採納的量刑起點過低。法官又表示,辯方呈上的暴動案例,曾被上訴庭指有錯,質疑「定係你想跣我?」辯方重申並無此意。
【案件編號:DCCC 75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