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機組人員短缺取消航班 加航判賠償兩乘客2000元 西捷收類似裁決 不服上訴
【明報專訊】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CTA)在8月25日做出一項裁決,裁定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要向兩名乘客總共支付2,000元作為航班取消的賠償。西捷航空(Westjet)也收到了類似裁決。
不過,航空公司不服輸,西捷航空已經提出上訴,而加航對剛出爐的判決亦拒絕評論,加航發言人說,公司正在審核這個裁決。
案中當事人克勞福德雖然對運輸局的裁決表示歡迎,但她擔心航空公司對裁決持不同看法,最終結果還有待觀察。
類似克勞福德的投訴,現時積壓在運輸局的,共有2.3萬宗,如果投訴都被裁定勝訴,航空公司要作出的賠償會是巨額的。
倡權者憂聯邦法院推翻新例
倡權人士就擔心,航空公司的反對行動可能導致聯邦法院在聖誕節前,推翻新推出的賠償條例。
被裁定可獲加航賠償的克勞福德(Lisa Crawford),在今年8月與兒子從卑詩省聖約翰堡(Fort St. John)飛往斯高沙省哈利法克斯,但航班被取消,旅程延誤了近16個小時,而加航的解釋,是航班取消是因為疫情導致的機組人員短缺,關係到安全問題,所以他們不符合賠償條件。
加拿大運輸局指出,加航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儘管有適當的安排,但機組人員短缺是無可避免」,所以必須賠償乘客。
當時新版的《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APPR)仍未生效,故只有在航空公司在可控範圍內的航班取消或延誤,而又不是出於安全原因的情況下,航空公司才必須賠償每位乘客最高1,000元。
西捷航空也曾被運輸局裁決賠償1,000元給渥太華乘客Owen Lareau。該航司在7月就這個裁決提出上訴,認為運輸局的裁決不具說服力,因為它是基於對《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的錯誤解釋。
公共利益倡導中心執行主任勞福德(John Lawford)說:「我擔心在聖誕節前﹐聯邦上訴法院可能會推翻整個《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聯邦運輸部長艾誠致(Omar Alghabra)應該幫助乘客提出賠償要求,向航司發出嚴厲的信息,要求他們必須遵守運輸局的賠償規定。」